徵選2010年田尾鄉花卉攝影作品

田尾花香瞬間(網路用).jpg

1.宗旨:台灣的花鄉在田尾,大家或許有耳聞,但卻不是很明白他的美與他的好好,藉由此次蒐集的影像紀錄,分享不同的人、不同的角度,說出不同的田尾體驗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拍攝出的影像也可以讓沒有去過的人在視覺上體驗田尾的人、景、物,表現出在田尾的不同故事。

2.主辦單位:經濟部商業司

3.執行單位:雅比斯國際創意策略股份有限公司

4.參加資格:凡愛好攝影者,皆可報名參加

5.作品題材:作品題材以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5月30日之各種以田尾為主題風情樣貌為徵選攝影作品題材

6.作品規格:參加比賽尺寸一律採6X8吋彩色或黑白照片,每人限參賽五張以內,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皆可。不得人工加色、畫線、電腦合成或裝裱,連作不收

7.獎勵辦法
金牌獎一名: 獎金50000元、獎牌乙面 銀牌獎二名: 獎金15000元、獎牌乙面 銅牌獎三名: 高級8吋數位相框乙台、獎牌乙面
優選獎十名: 田尾品牌商圈特色民宿雙人房住宿卷,獎狀一面 佳作獎廿名: 隨身碟4G,獎狀乙面


8.收件方式:
收件時間:2010年4月10日起至5月30日止【以作品寄(送) 達日為準】

9.收件地點:
聯絡電話:(02)7719-2111 繳交文件:1.吋彩色或黑白照片。 2.請詳實填寫題名、拍攝地點\參賽者姓名\地址\連絡電話等資料,並浮貼於每張作品背面。(如附件二報名表格式)

10.簡章索取:上網至活動專站(http://www.tianwei-garden.com/)下載。

11.評審方式:徵選之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各攝影專業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,於99年6月3日(四)公開評審。評審標準將依據作品的主題性50%、創意性20%、攝影技術及品質30%,作為評分標準。

12.得獎公佈:99年6月7日(一)前於活動網站公佈並以專函通知,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。

13.注意事項
1.每張作品需有一份完整的報名資料及作品說明,以便評審作業。
2.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害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3.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。(若需取回作品請於99年6月30日前親至徵件地點索取)
4.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,且不得拷貝、易偽等;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,如涉著作權、肖像權等糾紛,參賽者須自行排除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,經查有前述情事者,一律取消資格,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,獎位不予遞補。
5.金、銀、銅牌獎每人不得重複得獎,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。
6.獲獎作品應於收到專函通知十日內,交付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審核(圖檔尺寸一律以JPG格式),參賽作品之原稿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,應附原 始輸出檔及原稿底片,請勿翻拍。繳交之得獎作品概不退件,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,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。凡已繳交原稿底片之得獎者,不得於公布得 獎成績後,要求放棄得獎資格。
7.得獎者需依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額,並配合主辦單位參加攝影展活動。
8.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、發行、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,不另致酬。
9.須詳填報名表,送件視同參賽。
10.凡參加本競賽活動,視同承認本簡章所列之各項規定。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網站上補充說明,並保留比賽規則管理之權力。

連結網站

http://www.tianwei-garden.com/index.php

http://www.tianwei-garden.com/news-p.php?id=201004140124383042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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